D.关于202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 学位论文评审及学位授予的通知
学位论文评审 相关要求
各系、所,各位导师、毕业研究生:
根据永利集团304am登录研究生工作各项规定,本院研究生申请2021春季(3月份)授予学位的工作已全面展开。请欲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按以下通知要求执行,以确保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及答辩安排得已顺利进行。若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位申请的任一环节者,将列入下一轮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学位论文评审的基本条件
1.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各个考核和培养环节的在册研究生(含全日制、同等学力、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须在有效期内。
2.学位申请者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合格并且导师同意送审。
3.学位申请者的开题报告、读书报告、预答辩、科研成果等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与学位授予报盘信息在浙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完毕,录入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正确性,若因信息上报或输入有误等原因而影响学位正常授予者责任自负。
4.科研特批(仅限全日制研究生)。除了完成上述流程外,还需要完成以下申请:
论文已录用且尚未发表,在2020年11月13日前,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特批申请表(附论文投递样稿和接收投稿的函、杂志影响因子证明,导师签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位论文不能送审:
1.未达到学位论文评审基本条件;
2.学位论文查重率高于10%;
3.开题答辩审核后不到6个月;
4.论文格式不规范、学位申请材料不齐全等。
三、申请学位论文评审需递交的材料及格式
1. 申请博士学位
(1)仔细核对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资料,确保正确无误;
(2)从系统中打印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A4 正反面打印),注意该表格不得自行修改跨页、删减栏目、破表、删格;
(3)独创性声明1份、预答辩评审表1份、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表1份及相关科研证明材料。
(4)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统一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并进行网上评审。
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务必在2020年11月18日前递交学位申请并完成盲审论文(PDF版)的系统上传和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隐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
例如:学号为11101002,专业为政治经济学的博士生的隐名论文 命名为:10335_020101_11101002_LW,
若不按此命名格式上传的视为不隐名,后果自负。
2. 申请硕士学位
(1)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
①.仔细核对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资料,确保正确无误;
②.从系统中打印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注意表格不得破表、删格;
③.独创性声明1份、研究生答辩资格认定表1份、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1份。
(2)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含同等学力、工程硕士)
①.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并贴好照片,注意表格不得破表、跨页、删格;
②.独创性声明1份、研究生答辩资格认定表1份、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1份;
③.另外附1张-蓝底-证件照-(33mm*48mm)(同等学力学生需提供,)。
注:材料正反面打印。正反面打印。正反面打印。
打印表格时不得变动表格的格式,不得破表、跨页、删格,一律用A4纸打印。
除评语、签字(黑色水笔填写)栏目以外,其他内容均为电子版打印,不得用手写方式;
任何表格中的内容不准粘贴,不能复印。
四、学位申请材料格式规范性审查,读书报告、课程成绩、预答辩审核、导师审核、科研等环节,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
五、论文送审前 纸质材料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16:00 前。论文送审前的其余各环节操作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16:00 前
请符合条件拟于本季申请学位的在读研究生,务必在上述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研究生科办理学位和论文答辩申请的确认手续。
注意:1.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提交学位申请,上传学位学位论文时,论文的命名格式如下:
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
例如:金融学: 020204,学号为21701001,
则 隐名论文文件命名为:10335_020204_21701001_LW。
2. 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请按学校要求及时到永利集团304am登录研究生科(319室)办理手续。
3. 关于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的其他有关要求,请看 《永利集团304am登录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pdf 《永利集团304am登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4. 关于学位申请评审、答辩环节补充了以下两条规定,请各悉知照!
(1)应学校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自2019年秋季学位申请开始,硕士学位论文一律委托国家教育部学位中心匿名评审论文。(永利集团304am登录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9)第11号)
(2)经学部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决定对社科学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作如下补充规定(以下补充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生效):
①.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中有“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的,不能进入本次答辩程序,学位申请者应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在下一季方可再次申请送审。
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中至少要有一份“优秀”评价,博士生方可提出申请进入学术观点分歧申诉程序。
附件1:浙大永利集团304am登录论文模板2019(发布版).rar
附件4:学位申请常见问题汇集.pdf
永利集团304am登录研究生教育科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