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学系教工党支部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 2019-12-06 来源: 152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党的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1月22日下午,劳动经济学系教工党支部在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264室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支部全体党员以及部分劳动经济学系研究生党员列席。
支部书记张海峰首先传达了学校和学院党委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随后,支部各位党员同志集中逐条学习了《决定》,并从自己的学科专业出发阐述分享了学习体会。支部党员郭继强认为《决定》全文中“制度”一词先后出现了70余次,深刻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多方面显著优势。这一方面是对我们党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另一方面也说明进一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确保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尤为重要。熊艳艳认为《决定》为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制定了清晰的总体目标和以及相应的时间节点,同时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更加坚定了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奋斗目标的制度基础和制度自信。张海峰认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已被实践证明。《决定》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项制度并列,都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做出的新概括、新发展和新深化。完善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对于实现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有特别重要的意义。